審計署發現民航處96年枉花1億元購置精密跑道監察雷達,供兩條跑道獨立混合起降,而其實購置前已知悉雷達用途有制肘未必適合香港環境,但相信有關技術會隨時日而改進,從而「用得著」,可是預期的技術革新沒有出現,結果雷達只可用作其他輔助用途,05年時更只淪為備用模式。
另外,民航處2007年取得15.65億以更換新航空管理系統,原本預期2012年12月啟用,但系統的8份合約中有1份有延誤,不斷需要修訂並要多付8,900萬元,測試時再出問題導致系統現仍未能啟用,預計要明年才可運作,令舊有系統要在超出設定處理量下仍要繼續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