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暴之戰】參與「私了」 巴裔男生還押4個月今獲判感化

蘋果日報 2020/06/17 10:25

私了感化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抗暴之戰

去年12.8大遊行後翌日凌晨,有男子在旺角遭「私了」昏迷倒地,警方事後拘捕一名巴基斯坦裔男生。涉案男生早前承認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裁判官今判刑時明言,被告聯同他人襲擊無武器的第三方,理應判處阻嚇性刑罰;但考慮到被告坦白認罪,報告貞顯示他有智力問題,或影響對事情後果的判斷,加上已還押4個月,最終判被告接受12個月感化令。
被告Hamaad Mahmood(18歲)持有香港身份證。他早前承認於去年12月9日在旺角西洋菜南街與山東街交界襲擊39歲男子陳大鵬。據控方指,陳事後頭部瘀腫,腳有擦傷。
案件原定3月判刑,惟心理報告顯示被告自小有心理缺陷、智力較低,影響學習、判斷及解難能力,亦使他情緒化及衝動行事。裁判官何俊堯遂將判刑押後至今,替被告索取進一步感化和心理報告。辯方今指,被告願意接受感化。
被告踢事主臀腰
何官判刑指,被告聯同多人襲擊沒有武器的第三方,甚至在對方失去知覺後仍繼續施襲,行為不能接受,理應判處阻嚇及懲罰性刑罰。可是,被告犯案時年僅18歲,加上坦白認罪,而且心理報告顯示他有智力問題,或影響他對事情後果的判斷。況且被告已還押4個月,感化官和心理專家認為被告已上了寶貴一課,應加強他的情緒管理和解決問題等方面能力,最終判被告接受12個月感化,其間須遵從感化官指示工作,以及參與社會支援課程。
案情透露,當日凌晨警方在旺角西洋菜街某大廈單位監視路面,其間警員發現有九名戴面具人士尾隨事主,雙方繼而爭執,其間事主被拉倒及被踢,陷入昏迷。隨後被告再上前踢事主臀部及腰部,又用棍毆大腿、踢其臀部,希望將他弄醒。未幾被告在現場附近被捕,警誡下承認曾襲擊某人,但其後又否認事發時身處現場,聲稱被捕時正要回家。
【案件編號:WKCC4529/19】
記者 楊思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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