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冠希昨晨由菲律賓返港後,警方已派員在機場等候,並由多輛警車護送下前往附近警署。但陳以身體不適及精神欠佳為由,要求稍後才錄取口供。警方惟有無奈放行,讓陳前往舉行記者會現場。
當局一直懷疑今次淫照事件另有內情,非單純盜取電腦資料及非法上載照片,消息稱,警方為盡快破案,決定在陳冠希舉行記者會後,帶陳返回其港島馬己仙峽道寓所進行搜查及錄取口供。
據了解,警方昨傍晚5時許帶同陳冠希抵達其寓所後,立刻進行搜證調查,包括搜查陳的電腦等器材,調查除在網上流傳及被捕疑犯搜獲的1,300多張淫照外,陳是否尚有其他同類相片,以及是否有其他藝人牽涉在內。警方又將1,300多張淫照交陳冠希確認是否其拍攝的照片,並釐清其現任女友楊永晴(Vincy)被拍攝出浴照時是否已滿16歲。
昨晚10時許,警方護送陳冠希離開寓所,往中環四季酒店暫住。商業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總督察黃德長向在陳的寓所門外守候的記者稱,陳冠希向警方交出一批涉案的電腦及電腦物品等證物。消息稱,由於搜證需時,警方需通宵調查案件,並會全速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