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電力公共事務部函覆本報表示,根據供電則例第二○八(一)段,該公司若認為有需要,客戶須於其屋宇或屋旁免費向該公司提供適當的地方,安裝用來供電和記錄用電的設備。發言人補充,在安裝前均會口頭知會屋主有關工程。
據現場視察,該破損非一朝一夕而成,如有需要,該公司願意聘請合資格人士作進一步測試以判斷成因。
目前的架空天線架已設在適當位置,該公司人員亦於本月21日與陳小姐面談,並達成協議用現有的中電設施將該架空天線遠離陳小姐屋宇外牆,待完工後,會修補痕迹。
該公司曾考慮將現有架空線供電系統改為地底電纜供電,這工程必須得到地政署批准方可進行。該公司亦已向陳小姐解釋,就現場環境而言,舊有的架空線是最佳的供電方法。為減低工程的影響,該公司已與陳小姐協定於1個月內完成上述工程。
檔案編號:0417028
投訴請附姓名、地址、電話。有關資料僅供聯絡,絕對保密。匿名投訴恕不處理。一經投訴,本報保留刊登權利。
服務熱線
電話:29908288
傳真:23702192
電郵: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