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保險公司亦必須設立「冷靜期」,以容許投保人在遞交申請表格後再三考慮投資決定。冷靜期的時段以下列較遲者為準︰
1.保單發出日期起計的14天;
2.表格簽署日期起計21天;
3.向投保人或他的代表交付保單或有關通知後的5天內;
4.如屬轉保,則由《客戶保障聲明書》副本交付被取代保單的保險公司後起計的14天。
如果投保人決定退保,必須在「冷靜期」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保險公司。保險公司隨後會將已付的供款發還給投保人,當中不會扣除任何費用。然而,保險公司或會對投保人的投資作出市值調整,收回以保費購入的任何資產於變現時蒙受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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