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學生組織稱警署內遭自稱「國安人員」威嚇 警方承認警告者僅隸屬國安處
國安人員國安處賢學思政heme_hknslaw
新學生組織「賢學思政」昨日
在其fb專頁撰文指,組織召集人王逸戰本月25日與3名成員到旺角警署報到期間,在署內遇到自稱國安人員向其警告,指組織之行動及言語有機會已觸犯《國安法》。警方同日晚上在fb專頁澄清,指國安公署並未派員會見或警告「賢學思政」成員,但承認曾有「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人員」(國安處)學生成員「會面」予以警告。
隨後賢學思政再於社交媒體回應,指當日於旺角警署內數名不明人士自稱為「國安人員」,令4人誤以為「國安公署人員」,承認在帖文中出現字眼問題,謂希望未來「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人員」可以更清晰表達其身份,而非簡稱「國安人員」﹐又指有關事件詳情將於今午記者會交代。
賢學思政於fb專頁出帖,稱召集王逸戰 及3名成員當日於旺角警署內,「與國安公署人員見面,國安公署人員稱本組織行動及言語已觸犯國安法」。惟配圖文字則是指國安公署人員嚴重警告謂其組織「有機會觸犯國安法」,並非帖文所指「已觸犯」。賢學思政fb圖片
學生組織「賢學思政」於本月初於港九擺街站,聲援12港人被拘百人。其間4名成員包括召集人王逸戰及3名市民在旺角遭大批警員截查,以涉嫌非法集結拘捕帶署,各人被扣查近6小時後獲准保釋,警方將罪名改為較輕的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4成員原定本月29日到旺角警署報到,後警方突提到至25日,未有解釋原因。之後4人踢保。
警方周一晚發文回應,指國安公署沒有派員會見或警告賢學思政成員,澄清絕無此事。惟警方聲明承認,當日有「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人員」曾與賢學思政「會面」,聲明指有關人員曾「警告若然有人干犯《香港國安法》,警方定必嚴肅跟進,絕不姑息。」香港警察fb截圖
至周一晚11時半,香港警察於fb專頁發文回應,指國安公署沒有派員會見或警告賢學思政成員,澄清絕無此事。惟警方聲明承認,當日有「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人員」(國安處)曾與賢學思政「會面」,聲明指有關人員曾「警告若然有人干犯《香港國安法》,警方定必嚴肅跟進,絕不姑息。」
警方又強調,警務處國家安全處至今共拘捕40人,全部均由警方自行調查、搜證及拘捕。警方希望相關組織能夠認清事實,停止製造失實謠言。
賢學思政呼籲,希望未來「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人員」可以更清晰表達其身份,而非簡稱「國安人員」。有關詳情將於記者會交代。賢學思政fb截圖
賢學思政呼籲,希望未來「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人員」可以更清晰表達其身份,而非簡稱「國安人員」。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國安處)由現任警務處副處長(國家安全)劉賜蕙執掌,7月1日隨「港版國安法」在港頒佈而成立。已解散的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早前往美國駐港總領事館尋求政治庇護前,在附近被國安處警員拘捕,後以違反《國安法》再拘捕他,不准保釋。
另國安處成立後,8月大舉搜查《蘋果》報館,本月3日起訴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地契欺詐案,再加控勾結外國勢力。
至於「國安公署」則屬中央駐港「第四機構」,由曾處理過2011年烏坎事件的廣東省委常委鄭雁雄為駐港國安公署署長。「國安公署」職能包括分析研判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形勢;監督、指導、協調、支持香港政府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收集分析國家安全情報訊息;依法辦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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