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在2017年4月被捕,於2018年被判死刑,李娜則以強姦罪、組織強迫賣淫罪判死緩,罰款6萬人民幣(約6.8萬港元)。趙與其他三名男被告曾就判決上訴,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最終在去年二審維持原判,據報趙是以打毒針方式行刑。內媒鳳凰衞視將他視為河南地方權貴買處、嫖幼的典型,亦有評論員撰文指,趙志勇伏法是「極惡之人就該施以極刑」。
有受害人母親早前受訪指,就讀中二的女兒被一名同學邀請去玩,女兒察覺到這個「局」是要與人發生性關係,於是拒絕。但某天下午,卻不幸被拉到一架私家車上,繼而被帶到酒店房要求洗澡後被姦,事後一名女子給她錢。該母親續稱,女兒事後性情大變,不肯與人交流,動輒就發脾氣。她與另一受害者家長同時透露,一些政府人員也有參與。
據內媒報道,這名強姦犯不但早前連續三屆當選縣人大代表,更是一名成功企業家、開封市天源麵業有限公司的老闆,曾任第13屆開封市總商會副會長。身披諸多榮譽的他刻意打造慈善人士的形象,持有的天源麵業公司官網至今仍有不少當年的「愛心事迹」,如捐贈校服、食物等予留守兒童。他在捐贈儀式曾如此感慨:「作為一個企業家,要讓更多的困難群眾、留守兒童感受到社會大家庭的溫暖。」有內媒翻查資料顯示,他仍為公司的最大股東,河南省的財政廳亦持股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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