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上水和你行便衣警長遇襲 擁會計學歷的士司機認罪囚4個月
新春上水和你行襲警
擁有會計學歷之的士司機於今年1月5日「新春上水和你行」集會遊行期間,在上水中心樓梯位置從後向便裝警長踢了一腳,今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承認一項襲警罪。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指,難以估計現場示威人士的信念和傾向,被告的行為可能令人群蜂擁而至攻擊警長,後果不堪設想,判囚4個月,但批准被告保釋等候上訴。
被告聶子聰(28歲)承認於今年1月5日在上水中心2樓樓梯襲擊偵緝警長49151。
辯方資深大律師潘熙建議法庭判以4至6星期的短期監禁,並指被告於今年9月14日自願撤銷擔保後,已被還押7星期零4天,其後在獄中因身體狀況欠佳,再度申請保釋。被告擁有會計學士學歷,志願投考公務員,但案發後已感到機會渺茫。被告考獲的士牌,現時任職的士司機。被告已計劃移民澳洲重投會計行業,下月亦將往面試,開展人生規劃的另一步。
潘強調,案情並不嚴重,受襲警長沒有跌倒。被告因習空手道,出於一時衝動,失去理智才犯案。他事後回憶也不明白自己當時的行為,但強調無意圖令警長跌落樓梯。
蘇官指縱使被告出腳時現場情況相對和平,而出腳亦不見得大力,警長也沒有受傷,並且即時回頭迅速制服被告;但被告從後施襲,行為鬼祟,有機會令警長跌倒。加上被告承認的案情顯示現場早前混亂,假使警長跌倒,當時2樓仍有不少人,無人掌握他們的信念及傾向,有可能蜂擁而至攻擊警長,後果不堪設想,因此以6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鑑於被告認罪,判囚4個月。
案情指,當日上水有獲發不反對通知書遊行,要求港府正視水貨問題。其間有示威者喝罵警察,並向捲閘噴漆油。一名年約25至30歲中國籍男子被20名示威者包圍,有人三次喊「打死個大陸仔」,有人開傘掩護。警察到場後,示威者四散,遭包圍男子逃離現場,閉路電視拍攝到至少3人出手襲擊。至下午4時許,警方掃蕩至上水中心,便衣警長49151與其他便裝同袍由2樓落樓梯,其間背部近腰位置遭被告踢到。警長即時回望,並將被告拘捕制服。
據資料顯示,當日遊行未開始前,上水港鐵站及巴士站到集會地點,治途均有防暴警察駐守,有些天橋也被封鎖。遊行開始後,民眾沿途高喊「五大訴求、缺一不可」、「趕走水貨、唯一出路」等口號,並伸出五指代表五大訴求。結束後,部份市民與防暴警察在上水中心附近對峙。警方在場戒備和築起封鎖線,其後突然在上水中心外圍捕約40至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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