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婉嫻昨於《am730》撰寫題為〈暴動〉的專欄文章指,近日不少人為梁天琦求情,但像旺角騷亂是會「搞出人命」的一類,街頭運動發起人應做好被捕入獄的心理準備。
陳婉嫻指衝動是年輕人特質,如衝動是出於愛國、保護民族等,是可理解和接受;但如果針對自己民族和國家,或是被有心人煽動和傷害人民,則無包容餘地。
陳續指,當年六七暴動的「前輩們」出發點是貧苦大眾的利益,「我見不到今天這兩個字的背後意義,能跟那些年相比」。
羅恩惠指,旺角騷亂與六七暴動是「蚊髀同牛髀」,旺角騷亂稱不上暴動,卻被政府定性為暴動,斥政權為求打壓年輕人無所不用其極,「係暴動嘅話,點解唔成立調查委員會去查?」而六七暴動被稱為「暴動」是具客觀標準,「(各區)1,100幾個炸彈,但旺角騷亂嗰班就叫暴徒?兩者性質真係好唔同」。《蘋果》昨曾致電陳婉嫻,惟未能聯絡。
■記者李詠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