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鄭芷珊(26歲)否認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罪受審。案發前年10月2日,她為哈瑪仕髮理研究中心於旺角雅蘭中心分店的美容師。
控方出示被告的糧單,指其收入大部份來自佣金,例如案發10月她的1.7萬元月薪,有1萬元來自佣金。被告稱只要美容顧問成功賣出產品,她又在場的話,便自然有佣金。主控即問:「你咁講法,即係瞓喺度都有佣金㗎啦?」被告承認佣金對她有直接利害關係。
控方播放部份閉路電視片段,顧問向被告說「佢(事主)都心郁郁㗎喇」、「咁呢個plan係我自己作出嚟咋嘛」,被告聽罷回答「係係係,呢度有人唔好講啦」。顧問又吩咐被告「你一邊做,我一邊講,我哋入去」,被告入房後再游說。被告否認與顧問接力推銷。案件本月25日裁決。
案件編號:WKCC5569/17
■記者歐陽聯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