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認超賣機位免浪費
馮先生原本乘搭一月七日晚,於本港開出國泰航班,前往美國三藩市。到達機場後竟獲覆沒有機位,馮先生雖獲賠償,但仍對國泰未能提供機位令其延誤抵美,甚感不滿。
國泰航空公司函覆,鑑於旅客訂位後未有出現機場辦理上機手續的情況非常普遍,航空公司均會根據以往經驗,估計旅客不出現率,訂出合理超賣額,此舉只為避免浪費機位,亦可讓有需要乘客預訂座位,機票上已清楚列明超賣理由。
馮先生當日所乘航班,機位確有超賣情況,但該公司已根據賠償機制作出補償。事件令馮先生不快,該公司致以深切歉意。(○一○八○九)
聯合乘客過境北京被罰款
魏先生及李小姐投訴,他們去年十二月十九日乘搭聯合航空公司航班,由美國巴爾的摩及芝加哥經北京返港,雖然他們曾查詢有關過境情況,但航空公司並沒有職員向他們提及,過境北京需持有中國簽證;但因他們為香港人,並應要攜帶回鄉證,致兩人各被中國當局罰款二千元人民幣,再經折騰一番才能順利抵港,聯合職員當時亦無提供任何協助,令他們大為不滿,並要求航空公司賠償兩人金錢損失。
應檢查所需證件
聯合航空公司函覆,雖然航空公司會就旅客查詢其目的地簽證問題作資料提供,然而旅客有責任持有進入當地的有效簽證;該公司對投訴人的遭遇表示同情,並呼籲旅客出門前,檢查是否持有目的地簽證,或過境時需要任何特別安排。若對簽證有疑問,應於出發前向有關領事館或旅遊代表查詢,以免引起不必要不便。(○一一六○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