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專欄:好在一天】隱形的廿三條:社會的尋釁滋事罪

蘋果日報 2014/04/13 06:00

梁國雄好在一天林嘉良

近日發覺,社會上無時無刻都在搞抗爭。最近發生的,包括台灣學生反服貿包圍立法院,這天又有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因在上海入境時,拒絕放棄涉及六四的物品,由上海返回香港。

社會上不斷充斥著大大小小的抗爭行動,有一些選擇激進的方式,有些選擇絕食等自殘的方式,更多的選擇用人海攻勢,動員最多的人,給予管治者壓力,癱瘓其運作,使當權者不得不低頭就範。

回想起自己在學時候,也搞過不少抗爭及革命。小時候,不想在農曆新年長假期後考試,就只能夠動員自己的爸爸媽媽去為自己出頭。中學的時候思想成熟了點,開始懂得了動員身邊的同學,使用群眾壓力來爭取一點小事情。讀大學的時候,知識及人脈就更多了,除了動員自己的同學外,也懂得找學系教授或學生會長代為發聲,為自己謀求福祉。

以上所描繪的各種抗爭,都有一個共通點,就是為他人謀幸福的同時,把最大的利益給予自己。這可是十分正常的,人最愛的始終都是自己。所以當大學畢業後,進入職場的第一天,就開始不搞抗爭了。在學校,這種爭取的方法叫做抗爭,在社會,這種爭取的方法叫尋釁滋事,據說會導致社會不穩,或被更高權力的人設法把你定為眾矢之的,利用眾人的力量使你消失。

有見及此,有很多聰明的人利用抗爭之名,直接跳過為眾人謀求幸福的步驟,直接的為自己謀求福祉,盡力的使自己見報,增加社會知名度。

總括而言,不論在哪裡都好,不論是為大眾或自己謀求福祉也好,有一點是需要注意的──別使當權者難做。不要咬餵自己的手指,這是常識,不要給別人機會使你被自動消失。

林嘉良([email protected]
作者為中文大學醫學院心臟科碩士,2012香港傑出青年,致力於推廣心理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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