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女士說,將軍澳醫院拒絕進行手術後,她轉往伊利沙伯醫院求醫,伊院即時安排她進行刮宮手術,取出胎兒,次日出院返家休養。「伊院啲職員一睇完我,就話我係要即刻入急症室,唔應該排期,個醫生重話如果唔攞走BB,會有細菌,可能會發炎。我真係唔明將軍澳醫院點解會咁,如果我係有錢,都唔使坐巴士去公立醫院啦。」
她說,現時身體已無大礙,但她不滿將軍澳醫院於此事件上的處理方法。「好彩我今次無事,如果因為延誤醫治而出事嘅話,咁邊個負責呢?」她盼本報可跟進反映,免有其他市民有相同遭遇。
本報已將投訴個案轉介將軍澳醫院跟進,院方承諾會徹查,並盡快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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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應盡早施手術
婦產科專科醫生龍炳良表示,若死胎留在孕婦體內太久的話,會引致出血、發炎及盆腔炎等症狀。一般而言,若流產婦沒有出現腹痛及出血症狀,已死的胎兒可留在母親體內一至二星期,因子宮會自然排走已死的胚胎到陰道,到時孕婦才會出現腹痛及出血情況。不過,他強調,若發現腹中胎兒已死的話,應盡早施行手術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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