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廳官貪$2,600萬囚終身 獲5度減刑只坐14年 2023年底可出獄
貪污受賄女廳官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海南減刑
劉連璉獲5度減刑有望後年出獄。圖為其2007年受審情況。(互聯網)
海南國資委前副主任劉連璉,2006年因貪污受賄約2,673萬港元,被判無期徒刑及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不過,這名落馬女廳官最近被發現,原來先後經5次減刑,2023年11月21日便刑滿,即約只坐了16年牢便可重獲自由。
中國裁判文書網近日發佈《劉連璉受賄罪減刑刑事裁定書》,披露了劉連璉獲5次減刑的信息。
報道指,劉連璉在2007年8月被終審裁定無期徒刑,分別於2009年12月被減為18年有期徒刑,之後又先後在2012年6月、2014年11月和2017年3月獲3次減刑,最新一次是在2020年11月,據稱她因改造期間確有悔改表現,考核期累計獲7個表揚,法院裁定對其減去有期徒刑5個月,刑期執行至2023年11月21日。
劉連璉2015年以第一人稱撰寫的「懺悔錄」曾獲《檢察日報》刊發,當中提刑失去自由後時刻在悔恨中度過,聲稱唯一能做的是積極改造,希望早日贖回自由之身,回報社會。
現年67歲的劉連璉,是江蘇省洪澤縣人,具碩士研究生學歷,曾任海南省紡織工業總公司總經理、黨委書記,海南興業聚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海南省國資委副主任等職,2005年被查。
「懺悔錄」提到,劉連璉1996年被任命為海南省紡織工業總公司副總經理,很快便當上了總經理、黨委書記。當年為留住人才,公司在經濟十分困難下,撥款200餘萬元(約240萬港元)為其在北京購買了一套住房。
獲得重用的劉連璉不久獲任命為海南興業聚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海南華順公司總經理和海南翔業科技開發公司董事,之後又被提拔為海南省國資委副主任,跨入副廳級幹部之列。
劉連璉在不斷冒升之際,遭紀檢部門注意到她以權斂財。2006年一審時,揭露劉連璉在2000年初,靠內幕信息與太倉公司在股市獲利潤1,697萬元(下同,約2,035萬港元),從中收受賄賂400萬元(約480萬港元)。
另外,從劉連璉的財產和支出中扣除其合法收入和犯罪所得後,尚有209.1萬元人民幣(約251萬港元)、224.6萬美元(約1,743萬港元)、192.2萬港幣、335英鎊(約3,672港元)、100萬日圓(約7.1萬港元)不能說明合法來源。
一審判決劉連璉受賄罪罪成,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
劉連璉對判決不服提出上訴,2007年二審維持原判,同年10月10日入監。
據《劉連璉受賄罪減刑刑事裁定書》顯示,劉於2009年獲首次減刑,變為18年有期徒刑。之後在2012年、2014年及2017年再獲減刑,刑期至2024年4月21日。
2020年,海南人民檢察院對報請的減刑建議提出異議,建議調整劉連璉的減刑幅度。
最終海南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劉連璉服刑期間,認罪悔罪,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及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累計獲得表揚7個,因其是職務類罪犯,屬從嚴減刑對象,執行機關建議扣減減刑幅度2個月。裁定劉連璉減去有期徒刑5個月(減刑後刑期執行至2023年11月21日止),剝奪政治權利減為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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