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現時本港沒有針對性法例規管樓盤廣告或示範單位,《失實陳述條例》只屬概括性規範,政府去年底透過地產建設商會發出的新指引,也是規管售樓書內容。消費者委員會提醒買家,不能盡信廣告或示範單位,除要參考售樓書及向城市規劃委員會查詢樓盤附近的規劃,一定要實地視察。
消委會07年至今接獲20宗涉及樓盤廣告失實的投訴,包括位置失實、誇大樓層、優惠不兌現與插圖超現實等。消委會總幹事劉燕卿表示,近年所有開售新盤均包裝成豪宅,廣告中的「創意」也相應增加;部份新盤開售時,標榜優惠按揭,買家落訂後才發現發展商或有關方面根本提供不到優惠,「令到買家好徬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