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獲律政司「放生」的梁振英,過往多次因為UGL醜聞「追殺」各路人馬,包括揭發事件的澳洲傳媒、報道事件的《蘋果日報》、作出評論的民主派議員、專欄作家甚至法律學者等,都接連收到這名前特首發出的律師信。
2014年10月梁振英發律師信警告澳洲傳媒Fairfax Media,指對方若刊出的UGL案報道含誹謗成份,會保留法律追究權利。事隔兩年,梁又向《蘋果》發律師信,針對專欄作家盧峯一篇〈追究梁振英貪腐〉的評論文章;翌年他再向《蘋果》發律師信,稱《蘋果》兩篇指他或觸犯《防止賄賂條例》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報道內容失實。
民主派議員也是梁振英狙擊目標。去年3月1日,會計界議員梁繼昌在立法會議事廳外見記者時,提及梁振英因UGL事件受廉政公署調查,甚至是外國政府稅局的調查對象。梁振英入稟高等法院控告梁繼昌誹謗,要求法庭頒下禁制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