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先生任職保安員,當值時需要穿着制服。他的主管曾說明,為保持制服整潔,每月會在陳先生的工資中扣除一百元作為公司替其洗熨制服費用。此外,如果服務未滿三個月而離職,無論是被解僱或自己辭職,公司亦會扣除僱員五百元工資,以賠償公司提供制服費用。
陳先生曾經詢問主管,如果他自行洗熨制服及在離職後歸還制服,是否毋須扣薪。但主管表示,為達致制服整潔的統一標準,公司政策不容許僱員自行洗熨。此外,陳先生在離職時必須歸還制服,因制服有公司的名稱及標記,他不可以在其他場合穿着,而公司仍會扣薪。
問:僱主可否在上述情況下,扣除陳先生的工資,作為支付洗熨制服費用或制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