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太陽花學運期間,警方以鎮暴警察強力驅離在行政院的學生,台北地方法院今日依殺人未遂等罪,首度傳喚被告行政院長江宜樺、警政署長王卓鈞等出庭,江預計下午2時30分現身。島國前進成員陳為廷、黃郁芬等80人稍早在北院抗議,疾呼:「江宜樺身為政院暴力鎮壓的首謀,必須面對法律責任,並且也必須面對政治責任!」而同列被告的中正一分局長方仰寧中午即抵達北院,調度現場200名維安警力,稍後再出庭應訊。
民進黨發言人黃帝穎今表示,江宜樺是全世界唯一具殺人罪被告身份的最高行政首長,江下令血腥鎮壓手無寸鐵的人民,引起國際媒體高度關注,這是台灣民主法治的恥辱,江應在法院判刑前先負起政治責任,向學生與社會道歉並下台。
黃帝穎說,依據最高法院見解,持武器攻擊他人頭部,具有殺人的不確定意圖,被害人雖未死亡,施暴人仍觸犯殺人未遂罪,323政院事件中,江宜樺下令警察暴力驅離學生,導致手無寸鐵的學生、老師、醫生頭破血流,網上流傳許多警員以警棍攻擊人民頭部的濺血影片與照片,震撼全球。他強調,下令的江宜樺及施暴的警察,構成殺人未遂罪的共犯,必須負起刑事責任。
黃帝穎指出,江宜樺、王卓鈞都是下令鎮壓的高層,但法院審理的過程中,如果江、王把責任推給第一線施暴的基層警察,基層員警就只能獨自承擔刑責,因為基層員警反咬上級的可能性不高,因此特別呼籲江宜樺、王卓鈞「敢做敢當」,不要把責任推給基層警察,被告出庭應誠實,要有做人最起碼的「擔當」。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