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申請「特快公屋編配計劃」要甚麼資格?可供揀選的單位,是否全是凶宅?申請該計劃後如未能成功揀選合適單位,會否影響原來輪候公屋的次序及申請?
答:房屋委員會視乎資源,不時推出「特快公屋編配計劃」。正於公屋輪候冊上輪候的申請人,如符合七年居港年期的規定,並在計劃的指定登記日期之前已成功登記於輪候冊內,便可在計劃推出後及指定申請日期內提出申請,逾期申請不獲受理。
該計劃可供揀選的單位是受歡迎程度較遜的單位,其原因列明於「可供揀選單位」名單中,包括:單位空置期較長、前身為中轉房屋設計、為長者住屋單位、位於較偏遠地區(如東涌及離島),又或層數、座向較為遜色等,當中只有極小部份曾涉及不愉快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