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法律界中人指,不論是譚惠珠所說《基本法》第18條只針對在港「全境」引入內地法律,還是張曉明所言中央說沒違反就沒違反,客觀結果仍然是一地兩檢令香港某些地方實行內地法律,香港已非「全境」實行香港法例、「全境」更不再是「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本質上係違反一國兩制同《基本法》嘅原意同立法精神」。
他指一地兩檢已觸動外國政府及投資神經,「外國法治好清楚,法律唔畀做就唔畀做,就算政府都冇情講」,今次北京夾硬落實一地兩檢,已令他們擔心,「日後北京會唔會又話為香港好,話原來《基本法》入面保障私人資產、港幣自由兌換、繼續開放外匯條文,喺某啲情況下又可以唔適用㗎?」直指此舉勢必進一步削弱外國對一國兩制及《基本法》的信心。
周一、三、五刊出
季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