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媒香港01昨日報道稱,監警會報告將會與2011年時任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訪港,因而衍生的投訴個案的審查報告形式相近,並涵蓋6月9日起的多場大型公眾活動,除了以6月9日至7月2日期間的公眾活動作為首段研究範圍外,報告內容亦包括7月2日後的大型公眾活動,例如7.21和8.31等重大事故。較早前的事件,例如7.1前的衝突,由於監警會有較多時間調查,報告會較詳盡。
跟反送中運動相關公眾活動衍生的投訴指控中,最多涉及「疏忽職守」,主要與7.21元朗恐襲事件有關,當時有大量市民報案及撥打999無人接聽。其他投訴指控還包括「行為不當」和「粗言穢語」等。但涉及警員「毆打」示威者的投訴指控則較少。
警員系統性拒絕展示委任證,令社會關注會否影響監警會的調查,以及投訴是否成立,報道引述消息指出,警方投訴警察課至今接獲的投訴個案,均必須確認涉事警員的身份,而截至目前為止,仍然能夠依賴警員編號以外的佐證,例如執勤時間、日子、地點等,核對警員身份。
監警會發言人回應表示,不會評論事件。
■記者謝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