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指出,政府今年底將推出小型工程監管制度(商戶毋須事先獲得屋宇署批准,可由註冊承建商或在認可人士監督下豎立合法的招牌),目的簡化設立招牌程序及確保招牌穩固安全,然而對改善舊招牌問題起不了作用。他認為,政府應推出招牌登記制度,以簡易程序登記全港招牌物主,發現無人登記的招牌即安排清拆,才能解決非法招牌問題。
至於大廈門外的燈箱招牌,何鉅業指目前法例存灰色地帶,建議政府研究修訂法例,授權單一部門負責充公阻街招牌,執法行動及加強公眾教育雙管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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