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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狎女童看更囚兩年半

蘋果日報 2010/08/06 06:00


【本報訊】大廈看更林貽望(63歲)去年3月結識14歲女住客後,聲稱見她缺乏照顧,不時請她食飯及給零錢。去年5至11月,看更三度帶女童回將軍澳景林邨住所,帶她到床上,伸手入衣衫內摸胸十多分鐘、及強行脫去她的長褲及內褲,以下體磨擦她私處五分鐘,女童向社工投訴揭發事件。該看更昨在區域法院承認兩項非禮及一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猥褻行為罪,被判入獄兩年半。
辯方求情指被告與同任保安的妻子育有三名成年子女,是一名負責任的父親。被告初時同情女童乏人照顧才給她5至10元零錢。
其後女童每星期向他索款兩次,每次100元,但被告並無與女童發生性關係。
案件編號:DCCC57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