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同是瞓馬路爭民主,回歸前,劉慧卿、鄭家富的抗爭沒被起訴;回歸後,楊匡、葉浩意等人卻被控以造成公眾地方阻礙罪。不過,「過來人」民主黨副主席劉慧卿昨表示兩宗抗議「好唔同」,當年他們沒衝鐵馬,馬路上也沒有車,公民抗命就要準備承擔後果,但強調絕不支持政治檢控。
1996年12月10日,劉慧卿、鄭家富、何秀蘭、李卓人等人抗議只得400人有權投票的小圈子特首選舉。當時警方已封了馬路,「首先條路冇車,所以冇阻到交通」。他們一直遊行,發現部份路段沒有鐵馬,「咁咪行咗出條馬路囉」。警察衝出攔截,雙方在路中心相遇,示威者瞓街被警察抬走,劉慧卿也因而被稱為「瞓街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