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定基解釋,勃起功能不分年齡,嬰兒也會勃起,但遲至10歲以上才能射精,最初或只有精液沒有精子,兩者都可憑DNA驗出事主身份,而近年本港性罪犯也趨年輕化。
除了性早熟容易有性衝動,吳敏倫認為強姦牽涉多項因素,「加埋社會引誘、精力發洩唔到、男女接觸多、壓力多,例如讀書讀到黐晒線」。香港性教育封閉,只會令問題惡化,父母應提早教子女使用避孕套,「早啲有性行為,就冇咁易出事。以前啲人早婚,性罪行都少啲」。他強調,性教育與港府性政策一脈相承,打破封閉的第一步是放寬性限制的法例。
吳敏倫贊成法改會建議14歲以下男童可被控強姦罪,但須同時更改其他法例,「十幾歲知道咩係唔啱,唔單止身體成熟,思想都係。既然假定佢哋有能力做決定,要承認埋10至18歲都可以睇鹹片」。現時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屬違法,俗稱「衰十一」,吳也建議廢除,「改法例,加義務,都要畀權利,否則宗旨唔得統一,人民仲反感。全世界啲法例都係黐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