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電訊商與短訊供應商合推搶錢短訊事件,電訊管理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顯示,該局其實早已接到數十名市民投訴,卻一直懶理,只向電訊商查問,電訊商砌詞推搪電管局卻照單全收,直至消委會上月中發表報告,直指去年有470人損失58萬元,令公眾譁然,電管局翌日才約見電訊商訂出守則。
電管局在文件指出,自去年1至10月,該局共收到78宗收費糾紛投訴,到12月中更增至96宗。電管局分析投訴發現,電訊商或短訊供應商均沒有在訊息或網頁內提供清晰的收費,或沒有清楚向消費者表明如何取消服務。一些投訴人自稱未知悉已經登記使用有關服務,也未知悉這些服務需要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