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下午的示威原定於1時開始,但11名示威者提早於12時45分抵達《蘋果》大樓外,大多數為中年人。他們手持同款示威標語,內容主要為支持「港版國安法」立法等。眾人由一名中年女士領頭,包括帶領叫口號及負責編排站立位置。
不過,期間有大媽「嫌曬」,一度希望持傘遮陰,但被阻止;又有大叔疑不聽從指令,離開了編配位置,及拉橫額時「唔夠直」,領頭的中年女隨即要求改正「拉直啲」,語氣甚不耐煩。
中年女代表眾人發言,稱香港年輕人受煽動而犯法,令他們感到憤怒,指香港「從來未試過咁樣俾人破壞法」。她又聲稱,今次示威「其實係兩班人」,疑藉此符合政府「限聚令」。但事實上,警方早前指出,只要抱有共同目的聚集,無論是否相隔1.5米,均屬違反禁令。不過,與早上另一次8人示威有別,今次示威中從未有警員到場。
示威持續約10分鐘,之後眾人步行離開《蘋果》大樓,將示威標語等道具放上一輛中港車牌私家車。白衣女司機在示威期間一直從旁觀察,但未有參與在內,私家車其後駛走。示威者則未有登上私家車,並疑因見附近有記者,在路旁等候多時仍未離開。約5分鐘後,再有2輛中港車牌七人車到場,分批載走他們。
車牌紀錄顯示,3輛中港車的車主均不同,其中負責載走示威道具的私家車由一間貿易公司持有,公司唯一董事報稱居於深圳寶安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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