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廉署資料顯示,今年首四個月接獲的貪污舉報普遍有下跌趨勢,惟獨涉私營機構的貪污舉報卻不跌反升,由去年同期的六百四十一宗增至今年的六百五十一宗,輕微上升百分之二,佔整體貪污舉報的五成八。
廉署工商服務統籌李程寶嫻指出,近年涉私營機構的貪污舉報個案持續偏高,超過一半的貪污舉報都與私營機構有關,當中更涉及上市公司,有關個案主要涉及公司貪污或詐騙,例如行賄財務顧問或會計人員,以串謀誇大業績協助公司上市或操控公司股價,或挪用公款等。
部份個案涉行賄基金經理或經濟分析員以「托市」,李程寶嫻指有關個案所涉及的賄款數目龐大,個別案件所涉賄款更高達二百萬元。她承認,部份個案涉及的業務在海外,廉署調查有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