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曠課90日】女童母親獲保釋
葵涌虐兒石蔭邨
【19:23】新增教育局回應
【18:35】新增社署回應
葵涌石蔭邨8歲女童疑曠課3個月,39歲母親涉嫌對所看管兒童虐待或忽略被捕。今早記者到石蔭邨了解,女童母親經調查後獲准保釋,但沒有回應記者任何提問。
早上10時許,涉案的劉姓婦人從外回家,她拿着手機聽住耳筒,沒有理會記者的提問,逕自入屋。警方稱,劉婦獲准保釋,6月下旬再向警方報到。
根據教育局「確保學生接受教育的權利」規定,學校必須向教育局申報學生(不論其年齡及就讀的級別)缺課及輟學的個案。不論學生的缺席原因為何,校長必須在學生連續缺課的第7天,向教育局申報有關個案,不能延誤。
教育局表示,有關學校一直緊密跟進女童的情況,包括根據既定機制向教育局報告該學生的缺課個案,並與局方保持緊密聯繫,以協力支援女童及其家長。因應最新情況,有關個案現時由社會福利署處理,教育局會繼續與學校保持聯繫及密切留意事件的發展,就女童的復課安排提供專業意見及支援。
社會福利署回覆稱涉事家庭並非社署跟進個案,獲悉有關事件後,社署社工已接觸該家庭,社署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社工又會因應兩名兒童情況召開多專業個案會議,為其制訂合適的福利計劃,及為有關家庭提供適切的支援。
讀小二的8歲女童疑未有上學超過90日,學校社工多次嘗試向其父母了解事件,卻一直沒有回音,昨日報警。
【六四30】守住歷史 拒絕遺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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