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對於病人向私家醫院投訴後全家被列黑名單,衞生署無權阻止。病人權益協會幹事彭鴻昌批評,現時衞生署只監管私營醫療機構的醫護人員及院內醫療設施是否合乎規格等硬件配套,惟院內行政及作業手法則不受監管,明顯有漏洞。
立法會議員(醫學界)梁家騮表示,若病人在院內失竊,並將責任推卸給病人,便涉及醫院行政失當。他指出,若醫療機構沒能力向病人提供服務,又或病人與醫療機構失去互信,繼續提供服務「對大家都冇好處」,惟他認為,醫療機構在此情況下應提供另一渠道讓病者盡快接受治療,他又建議病人如不滿意私院處理手法,可向衞生署及消委會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