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遺囑執行人的滙豐國際信託有限公司的律師指,現時遺產已近乎零收入,現金存款僅餘180萬元,阿梅位於壽臣山的故居因只得一間房,要投資10多萬元才能出租。基於遺產牽涉訴訟,不方便草率決定租或賣,故至今已丟空4年,遺產現金不足,不贊成大幅調高生活費。
法官質疑梅媽使用遺產照顧長子夫婦,她反指長子替她處理遺產訴訟,必須助他生活。法官表示,遺產毋須悉數支付梅媽生活費,其他子女亦有責任照顧她。
梅媽挑戰阿梅財產信託人所持遺囑真偽的官司排期至明年2月20日預審,4月14日開審。梅媽過往曾多次向法庭申請調高生活費,由05年12月6.8萬元,至去年7月增至8.5萬元。
案件編號:HCMP298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