襲警案 警找不到遇襲同袍

蘋果日報 2015/06/24 00:00


【本報訊】無業漢涉於元朗反水貨客示威期間,從後踢一名軍裝警員右小腿兩下,另一軍裝警員目擊事件以襲警罪拘捕他。案件昨開審,該名負責拘捕的警員承認至今仍找不到受襲警員,聲稱因事發時其右邊肩章「翻起咗」,故他看不到其制服上的警員編號。
辯方指警誘導被告招認
被告阮金正(54歲,圖)否認於今年3月1日,在元朗福康街麥當勞外襲警。證人警員冼漢威供稱目擊案發後,他即拘捕被告。及後他尋找受襲警員不果,「唔知(佢)走咗去邊」,坦言看不到該警員的肩章編號。他形容被告當時戴帽及口罩,只可靠衣着及身形辨認。
冼接受盤問時補充,受襲警員曾「拎轉頭望咗一下」,之後繼續執勤。辯方即稱他早前在庭上作供時未有提及此情形,他回應「唔記得咗」,但強調於口供紙中有提到。他承認案發時有其他警員在場,但不知其他人有否看到襲警經過。
負責落口供的警員鍾志堅供稱,被告於錄影會面中承認襲警,並解釋因被胡椒霧噴中,一時憤怒踢警察。辯方昨反對將紀錄呈堂,指被告是意外踢到警員,反指是鍾誘導被告招認,指鍾曾對被告說「好小事,可幫你同法官求情」,又提及有影片證明他襲警。但鍾否認。
被告則供稱,自己落口供時「好鵪鶉,阿sir叫我做乜就做乜」。裁判官最終接納會面紀錄呈堂,裁定被告表證成立,下月14日續審。
案件編號:TMCC568/15
■記者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