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小提琴男導師在家向9歲小四男童私人授課,期間涉三度摸男童下體及拉下男童褲子看他的陽具,事後要求男童保密,當成「好似發夢咁」。男童擔心再被非禮,故通知母親。導師昨就3項非禮罪受審,辯方強調導師當日絕無接觸男童下體。
男童現時10歲,庭上昨播放他的錄影證供,他稱自2013年跟被告洪文韜(23歲)學琴,起初在琴行上堂,約於2015年尾改去被告大埔住所。去年5月5日他在被告住所上堂,依被告指示坐在其大腿上看譜,其間被告隔着褲摸他下體約3分鐘;他再依被告指示起身拉弓練琴,遭被告摸下體約3分鐘;其後被告拉下他的短褲,蹲在他前面看他的下體,繼而帶他入廁所,吩咐他脫下內褲,再用手「整」其陽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