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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教區宣佈3措施防神職人員性侵兒童 告解要成年人在場

蘋果日報 2019/03/14 18:47

神父牧函天主教香港教區神職人員

天主教香港教區宗座署理湯漢樞機發表最新牧函,宣佈3項措施,防止神職人員性侵犯兒童,包括神職人員不該於任何隔離及關閉的地方與小孩獨處;神父聽取兒童告解時,要有成年人在場;以及所有涉及未成年人的教會活動必須公開舉行,並要有超過一位成年人在場。有本港神職人員指新措施是亡羊補牢,無可厚非,惟擔心告解有多於一人在場,會影響保密要求。
教廷上月舉行「在教會內保護兒童」會議,會後公佈3項跟進措施,包括教宗將頒佈有關「保護兒童和脆弱成年人」的手諭;推出梵蒂岡城的新法律和指南,以及信理部的手冊;成立「專門工作組」去協助有困難的主教團和教區。
湯漢在牧函中指,將根據教廷會議後發表的指引,修訂香港教區的兩份守則,包括因應2002年前神父劉嘉兒性侵男童案,在2009年釐訂的「為未成年人士服務的牧民工作者的行為守則」和「教區組織內性侵犯兒童投訴之處理守則」。他表示,教區將制訂完善的計劃,以協助神父候選人達心理成熟階段。
湯漢又呼籲,所有認為自己是受過性侵犯的人,或對性侵犯個案知情的人士,「都有權利向政府有關部門及教會當區舉報」,又嚴詞表明在教會圈子中,「對性侵犯事件不容許保持緘默及營造隱瞞風氣,卻要使之提高透明度」,明言要保護被侵犯者,「而不是侵犯者及教會機構的聲譽」。他解釋,幫助侵犯者改過的最佳方法,「就是與他們對質,使他們面對自己的良知,並為自己的罪行承擔責任」。
新公佈3項措施中,第2項要求司鐸聽小孩子告解時,該有令人信任的成年人在場,「只要不牴觸告解聖事的保密要求即可」。有神職人員就指,教會過往有指引,要求神父避免與女士獨處,「例如見女教友嗰陣要開住門,咁樣係保障自己,而家就加埋細路仔落去」。
他認為新安排是教會亡羊補牢,無可厚非,但小孩告解需有令人信任的成年人在場,執行上有難度:「有乜理由咁呀,咁點樣守告解秘密?要佢父母在場,咁如果佢要同父母告解就唔使搵我啦,我哋點做嘢呀咁?」他希望教會可提出具體指引,以免神父無所適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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