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送中】家屬表明不會委託其他人 內地律師被拒會見當事人憂再現官派律師
港版國安法12港人送中盧思位鹽田任全牛
(更新內容、相片)12名港人上月底涉偷渡台灣期間被廣東省海警截獲,被扣押在深圳鹽田看守所逾兩星期。據《蘋果》了解,繼其中一名受家屬委託的律師盧思位帶同公證文件去看守所,也被拒會見當事人後,另一名律師帶同公證後,也獲告知要等48小時,該名被拘留港青的家屬對律師聲明不會委託其他律師。盧思位對《蘋果》表示,這跟他所遭遇的情況「一模一樣」,認為該名港青很可能也被委派官派律師。
盧思位昨日帶同家屬的委託公證到鹽田看守所後,被告知要等48小時後,再獲通知他的當事人已委託兩名官派律師,無法會見。另一名被捕的港青家屬委託的律師今日到看守所提交委託手續和材料,看守所記下律師的電話,但情況和盧思位一樣,被告知要等48小時。
據知,該名律師向香港的家屬通報被要求等48小時,家屬向他聲明,不會委託其他律師,又稱被捕的兒子在內地不認識任何人,十多年沒到過內地,他不會委託任何律師,他們只會委託該名律師為兒子處理案件。家屬也希望在48小時後,該名律師真的可以見到兒子,可以報平安。
雖然該名律師未明確獲告知當事人被委派官派律師,但盧思位對《蘋果》表示,和他前日的遭遇一模一樣,「他的目的就是把律師支開,不讓你在看守所。」盧思位說,就算警官告知他,他的當事人已在看守所自己委託律師,但當局一直沒出示過任何證明文件,「我們家屬委託要公證,他自己委託就不要公證了嗎?」他又指,被拘留的港青根本不認識內地法律和律師,所謂委託的律師也只能是當局推薦的,到底中間發生了甚麼事,「只要我們受家屬委託的律師去核實。」
盧思位今早到鹽田檢察院就自己遭拒會見當事人等事情投訴,他指在檢察院有一名陳姓檢察官,拒絕他帶手機,還要工作人員要求對他錄音、錄像,他認為這種行為沒法律依據,是歧視他。隨後他又到案件處理中心投訴,並要求工作人員提供分管檢察長和駐所檢察室的電話,但也遭拒。
律師任全牛也接了其中一名家屬的委託,他被所在的鄭州司法律協部門警告要他退出,但他對《蘋果》表示,目前的壓力他還能抵受,自己不會退出,「如果當局很瘋狂威脅我,我可能也說不能繼續代理了。我看壓力大小決定,只要能承受還是想繼續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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