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涉以噴漆塗污行人隧道 被捕後重複謂「Sorry sir,我有悔意」罪成候判

蘋果日報 2020/12/14 19:41

噴漆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

市民去年9月自發到港島區「行街」,當晚有學生被指企圖以噴漆塗污中環禮賓府附近行人隧道牆壁,因而被警方截查。涉案學生事後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案件今開審。拘捕被告的防暴警員供稱,被告在查問下只是重複回答「Sorry sir,我有悔意」,認為被告雖然狀態清醒,但答案內容紊亂和有點上文不接下理。沒有律師代表的被告則指自己當日不在場。裁判官最後即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押後至明年1月4日判刑,其間索取被告背景報告,被告可保釋候判。
案發時駐守新界南第3梯隊第2小隊、現隸屬荃灣刑事偵緝小隊第5隊的警員19403趙偉傑今供稱,去年9月15日晚上負責禮賓府的保安工作。當晚9時50分,趙發現身穿黑色短袖T恤、藍色長褲的被告王康栢(34歲)沿花園道向動植物公園行走,其間四處張望。
趙自言無法判斷被告當時想看甚麼,但由於時值夜深,他有責任知悉被告在該處所為何事,於是尾隨被告走一小段路。
被告走進花園道及上亞厘畢道交界的行人隧道後,戴上黑色口罩,從背囊取出一罐噴漆,並搖了噴漆數下。趙為免被告有機會弄污隧道牆壁,於是喝止被告並衝前。
趙查問被告是甚麼人,以及他在現場做甚麼。惟被告脫下口罩後,只答謂「Sorry sir」。趙聞言感奇怪,再問被告:「你做乜say sorry呀?」被告則答:「我有悔意呀,sir。」趙再問被告:「你點解無啦啦有悔意呀?你有乜嘢悔意呀?」被告稱:「我諗住噴道牆,但我見到你,我都冇噴啦。」

被告背囊內有一疊孫中山人像畫

其後趙再就被告有何目的等事宜追問,惟被告只是重複答稱:「Sorry sir,我有悔意。」雙方對答持續3至5分鐘後,趙要求對被告搜身,並搜出其背囊內有一個裝有另一罐噴漆的公文紙袋、黑色口罩、一疊孫中山人像畫,以及3支膠水。趙進行搜身後,宣佈以管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罪名拘捕被告,並將物品交予同袍。
趙形容被告接受查問時清醒,對答如流,惟答案頗為紊亂,「有少少上文不接下理」。
趙供稱,將被告押送到警署後,曾向他進行補錄口供和派發羈留人士通知書等事宜。惟被問到被告有否在通知書上簽名時,趙思索一會後稱:「要睇紀錄先答得實。」
庭上透露,被告原本有聘請律師抗辯,惟代表律師於上周去信法庭及控方,表明不再代表被告。被告今沒有聘請律師,親自盤問趙。惟趙在供稱不曾因涉濫權而面對紀律聆訊,也沒有人曾透過監警會投訴他後,被告隨即表示沒有盤問,亦向裁判官黃雅茵確認不會向趙指出辯方案情。
案發時在趙身後的警員24810崔駿民供稱,在行人隧道內目睹被告「手揸住罐嘢,跟住做咩唔係太清楚睇到」。他應趙的要求上前協助,站在其身後並觀察被告和隧道兩旁,防止他人進入隧道以影響甚至攻擊同袍。

被告曾辯稱當時不在場

被告質疑案中口頭招認及書面供詞內容不可呈堂,聲言有中文大學學者撰文指,市民有權背著背囊行街,又質疑涉案警員作供時語帶猶豫和不肯定,認為他們的證供不可信,亦不合理。黃官及後裁定涉案口頭及書面供詞均可呈堂,亦裁定案件表證成立。被告不自辯,也不傳召證人,結案陳詞亦表示沒有補充。
被告在控方傳召證人前聲言,案發時並不在場,亦強調取出噴漆的人不是他,但不記得曾否被捕,亦對曾否說過有悔意等話表示沒印象。黃官則指,控方需要就被告的口頭招認及書面供詞是否自願作出、證物鏈以及被告曾否犯案等事宜嚴格舉證。
黃官即日裁決指,涉案警員作供清晰,亦合情合理,沒有內在不可能性。雖然崔供稱將證物交予刑偵同袍,而另一偵緝警員作供則稱從女同袍取得證物,但作供警員沒有透露相關刑偵同袍及女警的編號。不過,黃官認為,涉案兩罐噴漆與其他罐被調亂的機會非常低,事關涉案噴漆有一些貼紙和手寫字,警員作供時亦能清晰描述該些噴漆罐的特色,內容與它們在庭上的狀態相同。
黃官裁定,即使控方沒有傳召所有曾處理涉案噴漆的警員出庭作供,控方也已就證物鏈成功舉證。
至於有偵緝警員曾測試其中一罐涉案噴漆,黃官指控方並非指控被告使用噴漆,故此噴漆份量並非爭議之處。
黃官裁定,被告面向牆壁和近距離搖晃噴漆,並戴上口罩,明顯是準備噴油漆以毀壞牆壁,被告亦無理由在背囊內袋著另一罐噴漆,裁定被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成。
被告求情時透露現時攻讀碩士,謂:「我淨係想講,我想上訴。」黃官押後案件至明年1月4日,待索閱被告的背景報告後始作判刑,其間被告繼續獲准保釋。
【案件編號:ESCC407/20】
-----------------------------
《蘋果》英文版免費試睇:了解更多
英文版已登錄《蘋果》App,立即下載/ 更新iOS / Android
-----------------------------
支持蘋果深度報道,深入社區,踢爆權貴,即Like蘋果專題及調查組FB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