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屍兩命】部門主管:盡最後努力非死馬當活馬醫 也講明或「救唔返」
瑪嘉烈胎死腹中穿羊水一屍兩命
醫生楊式穎的上司、瑪嘉烈醫院婦產科主管李啟雲供稱,死者獲施用引產藥後,應會將胎兒和胎盤一併排出,今次個案非常罕見,屬預期之外的併發症,院方已盡力,亦非「死馬當活馬醫,特事特辦」,而是盡最後努力,也有告知家屬並不一定有用,可能「救唔返」。
李指出,施引產藥後應會將胎兒和胎盤一併排出,「生完唔出胎盤,情況唔尋常,罕見,我哋醫院每年幾千個孕婦,得幾十個會咁,發生機會好低」。
他指楊醫生曾於2015年11月22日傍晚7時、半夜、及23日早上9時三度致電他報告情況。對於為何7時已知嚴重感染,但翌日凌晨排出胎兒後沒有立即進行手術取出胎盤,李稱因手術始終有風險,要作出平衡,因死者當時血壓低、發高燒、血小板低令她有機會大量出血。但李承認未能及時取得血小板,以致遲了做手術,「後段有啲唔理想」。
李又稱,發燒休克的孕婦需盡快取出胎兒,施用抗生素,並維持血液循環、呼吸和腎功能,最終切除子宮只因沒其他選擇。他得知楊為死者取出胎盤時「過程順利但艱難」,擔心留下殘餘物在子宮內,但照超聲波後得知正常,故選擇不多,「一係乜都唔做,同家人講我哋已經盡咗力」。
他補充,由於死者當時情況不穩,大手術有大風險,切子宮會令她「唯一生育能力冇埋」,院方當時相信胎兒和胎盤是感染源頭,既已取走,子宮可自我恢復,故切除子宮屬非傳統兼高風險手段,並無實證支持,「如果貿貿然做係違反操守」。
死者家屬事後要求取回胎兒作殮葬,由於胎兒只得23周幾,屬於流產,而未到24周則可列作死胎,今次個案「擲界」,和現時社會熱議的話題類似。院方最終酌情開出死亡證。
裁判官查問既然病人不穩定,為何不早些做手術取出胎盤而是繼續用藥,李強調手術始終有大量出血等風險。家屬質疑最終死者手術中只失血200毫升,是否判斷錯誤,李稱「你問返麻醉師」,又謂「你見到個結果,因為輸咗血小板,失血少,如果直接做,可能失血量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