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地兩檢】戴啟思團隊指人大決定違反《基本法》第1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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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選大律師公會領導層改選的戴啟思團隊,今晚發表聲明回應一地兩檢安排,稱特區政府用7年時間研究後,至今未能就一地兩檢提供令人滿意的法律基礎,表現令人失望,而人大常委會今日提供的法律理據,亦不具說服力和令人難以滿意。
戴啟思團隊又指,並無任何法律理據,可以令《基本法》第18條容許全國性法律在香港部分範圍內實施,又指人大若拿走香港法院的終審權和審案權,是違反《基本法》第19條。
團隊強調,《基本法》要求香港落實高度自治,特區政府若放棄在香港部分地方落實《基本法》有關要求,將有違《基本法》的憲制責任,團隊表明不反對在港引入高鐵,但認為做法必須符合《基本法》,若果《基本法》清楚含義被人貪圖方便而扭曲,香港的法治將會受損。
《蘋果》今日亦曾聯絡公會另一參選團隊、現任公會主席林定國,了解一地兩檢決定的意見,至今未獲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