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達明又指,大部份轉載網站都設於外國,本港執法部門未必有權檢控,但本港網民如將網站連結公開張貼於討論區,則可被視為發放侵權物品,可能負上刑事責任。
海關發言人指出,根據《版權條例》,任何人若網上分發侵犯版權複製品損害版權持有人權利,會觸犯刑事條例,一經定罪可被監禁4年及每份侵權複製品罰款5萬元。
檔案編號:0429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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