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北市一名28歲陳姓已婚男子,帶一名剛離婚的蔡姓女子到汽車旅館開房,遭妻捉姦,並在床上檢獲一團用過的衞生紙,事後鑑定出兩人的DNA。但陳男仍否認通姦;新北地院質疑旅館提供那麼多免費衞生紙,為何兩人還輪流使用同一張?今日依通姦罪判陳男3月徒刑。蔡女則因認罪獲檢方暫緩起訴。
判決書指出,2014年9月21日凌晨,陳男帶着蔡女投宿板橋區一家汽車旅館,陳妻隨後報警陪同捉姦,在床上、垃圾桶各檢獲一團衞生紙。但陳男堅決否認跟蔡女發生性關係,辯稱因為蔡女心情不好,才會「去旅館喝酒聊天,絕對沒在該旅館房間內射精。」
蔡女坦承通姦,表示當天因為離婚而心情鬱悶,找陳男聊天,遇到下雨才去旅館休息,喝了點酒之後跟陳男發生了性關係。
盡管有關方面在衛生紙團鑑定出兩人的DNA,陳男仍堅稱:「只用衞生紙擦拭灑出來的啤酒」,後來又改稱「有用該衞生紙擦自己的下體」,但仍矢口否認通姦。
法官認為,從警員拍照蒐證,可看到床上有一盒由旅館提供未用過的免費衞生紙,陳男或蔡女沒有必要拿對方使用過的衞生紙拿來擦下體?何況蔡女早已認罪,法官因此不採信陳男辯詞,今判他3個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