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8.11反送中運動當日,有大量示威者被捕後送至新屋嶺拘留中心,部份人聲稱受傷但不獲警方安排送往醫院,甚至要隔數小時後才可見律師。
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昨日指,一般而言,被捕者如在現場有嚴重受傷,會即時登上救護車由警員護送送往醫院院;被捕後若無嚴重受傷並且沒有提出要求,便會被帶回警署值日官「過簿」,並有文件解釋被捕人士的應有權益,包括不適可以看醫生。警方聲稱尊重被捕人士權益,不存在錄口供後才可看醫生。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表示,當日新屋嶺拘留中心處理54名被捕人士中,有31人到醫院診治,當中六人傷勢較重,有骨折等情況。他指歸納而言,受傷人士通常在被捕時掙扎或企圖逃跑,警員才以最低武力制服致傷。對於被捕人士遭拖延見律師,他表示需要再了解。
對於網上有人發起對往返香港機場的交通作壓力測試,以及組人鏈行動,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呼籲公眾保持理性,不要參與非法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