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徒漢明指出,夫妻間出現爭吵是正常事,但應以事論事,切忌使用具傷害及侮辱成份的說話,傷害對方尊嚴。
另外,他提醒爭吵期間應留意對方情緒變化,倘情緒過於激動時應立即抽離,例如行開分隔冷靜,讓雙方情緒降溫後再討論事情,更要切記動口不動手。而事後亦應該主動修補雙方關係,緩和彼此間敵視情緒。
事件中男事主懷疑妻子有外遇而動手,司徒漢明表示,如夫妻間發現對方有婚外情,切忌拖拉及逃避面對,宜盡快定出時段處理,例如半年至1年時間,過後若問題未見改善,應尋找專業人士協助,假若仍未有轉機便應考慮離婚,否則怨氣持續累積下,容易爆煲釀成慘劇。
另外,事件導致事主的16及10歲兒子痛失家庭,司徒漢明稱兩名稚子面對慘劇或會造成巨大心靈創傷,親友未必能處理,故適宜交由專業人士接觸針對性地處理。至於親友則可實際上支援兩名稚子生活如食宿需要。
■記者溫文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