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法尚未審議已備受抨擊,有網民批評根本是開倒車。去年12月通過的《勞基法》修定,明訂勞工一例一休,即一天例假(不能加班),另一天是休息日(僱主可要求加班),並取消原有的7天法定假日,由19天變12天。行政院人士透露,行政院與民進黨立院黨團近日達成共識,勞基法最新修定版本包括將「7休1」(規定上班6天、休假1天),放寬為「14休4」,勞工例假可在14天內調整,不受最長只能連上6天班的限制,最長可連上12天班。
修定內容還包括特休假延遲一年放假、核實休息日加班費,以及彈性加班時間等。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稱,今日的總質詢結束後整理立委意見,行政院會核定通過後,預計11月中上旬送審立法院。立法院國民黨團書記長林為洲明言反對鬆綁7休1,勞工連續12天工作且每天都加班,一定過勞。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