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北市一名任職跨國家具公司「詩肯柚木」的女店長,昨日與另一名女員工指控總公司一名男協理性騷擾長達五年,不時對女同事襲胸摸臀,甚至詢問:「要不要下班一起去汽車旅館?」女店長向總公司投訴卻遭遣散。總公司解釋,因女店長不接受職位調動才遣散;但勞工局已展開調查。
在「詩肯柚木」新北市某分店擔任店長的林姓女子指,她在公司工作九年多,5年前與總公司47歲總監黃源中於工作上密切來往,黃男常藉機對她性騷擾,利用聚餐時間搭肩襲胸,甚至從後方熊抱,有次更離譜問她:「要不要下班一起去汽車旅館?」她為保住飯碗隱忍多年。
林女說,近日黃男變本加厲騷擾,她嚴詞拒絕,未料黃男卻報復將她調職,上周一憤而向總公司反映,沒想到總公司竟以新台幣6萬元(約1萬5千多港元)遣散費要她離職,「對於上司及總公司的惡劣行徑,深感委曲!」
另名王姓女員工昨也出面表示,黃男常趁機對她襲臀,甚至言語騷擾女員工,許多女員工遭熊抱或拍屁股都敢怒不敢言。
對於兩名女員工指控,黃男昨僅表示:「不方便回答。」便掛上電話。詩肯柚木總公司發言人何山壯表示,職位調動是常態做法,林女因不願配合公司調動才遭遣散,至於主管是否有性騷擾將詳查。
新北市勞工局勞資關係科長陳淑貞指出,資方若無法提出女員工不適任證據,就涉及不當遣散,將展開勞資協調,另針對女員工遭性騷擾,將調查總公司是否進行內部防範改善措施,若未提出改善將依《性別工作平等法》對資方處以新台幣10萬至50萬元(約2萬5千到12萬7千港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