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男童頭髮兼搣手臂 菲傭兩年間襲下體逾700次 今被定罪成勢判監

蘋果日報 2019/09/12 16:31

虐兒菲傭

菲傭涉嫌於兩年間多次襲擊僱主的10歲兒子,包括扯頭髮、踢肚及搣手臂。男童更指菲傭替他洗澡時,故意「捽」他的下體超過700次;當他抗拒時,菲傭竟笑稱「I like to do it」。菲傭被控三項虐兒及兩項非禮罪,案件經審訊今裁定被告其中兩項虐兒罪罪成,裁判官明言判監是不可避免,將她還柙至本月26日判刑,以索取其背景報告。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Angela Villamer Vivo(38歲)於被捕時已來港工作6年,因本案失業一年,亦不能再來港工作。被告育有一子,並需負擔母親的醫療開支,她明瞭會被判監,猶幸事主傷勢不重,望能輕判。
被告否認三項虐兒罪及兩項非禮罪,案件今午在九龍城法院裁決。裁判官在裁決指出,被告辯稱自事主3歲已開始照顧他,一直視如己出,強調沒有扯事主頭髮及非禮他。至於事主手臂傷勢,被告解釋因事主衝出馬路,她出手拉事主才造成相關傷勢,裁判官認為被告的說法不合理及不合邏輯,說法亦不脗合事主的傷勢。
父親將傷勢拍下成證據
裁判官續稱,事主在案件首次發生時年僅7歲,3年後才向警方錄取口供,裁判官認為不能僅僅倚賴事主證供。涉及其中兩項虐兒罪的證供顯示,事主父親為事主洗澡時發現其頭顱有傷,並用手機拍照,故裁判官裁定有關扯頭髮及搣手臂的兩項虐兒罪罪成,另外兩項非禮及一項虐兒罪則罪脫。
控方早前在庭上播放事主X的錄影會面片段,事主稱2015年7月某天他與被告回家途中遭被告扯頭髮,導致頭皮出血。另有一次,他因出門時不想穿襪子,遭被告踢肚子。最後一次受襲則於去年9月,他跟被告一起過馬路時,不慎踩到被告的腳,被告即「搣手臂」教訓,事後他的手臂留下瘀痕。被告同月辭職。
【案件編號:KCCC3725/18】
記者戴國輝
-----------------------------
【撐學生】
召集有心人 撐學生全年睇《蘋果》
立即按此
-----------------------------
《囚牢之疆》 專頁
揭開集中營邪惡面紗
今日新疆 明日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