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今日

抗議逆市加價 教用戶施壓力
民建聯籲遲交港燈電費

蘋果日報 2002/01/02 00:00


【本報訊】新年伊始,港燈電費平均調高百分之五點三,五十萬名用戶中的三成,即十五萬用戶受影響;昨日多個團體抗議電費加價,其中民建聯更呼籲所有港燈用戶延遲繳交電費,向港燈施壓。
民建聯昨日與一批市民到港燈辦事處請願及遞交近萬個市民簽名,反對加價。民建聯中央委員王國興指出,港燈在二○○○年有九十八億元收入,純利達五十億,但仍要加價,這與香港現時的經濟情況背道而馳,漠視市民的負擔能力。
他呼籲港燈用戶不要每月收到電費單後立即繳費,直至翌月收到最後通知書才繳交費用,實行向港燈施壓。
他強調以港燈每年九十八億元收入計算,即平均每月收取的電費總額為八億多元,所以若用戶延遲繳交電費,則對該公司的借貸及利息收入必定構成壓力。

學者指無效用
此外,民間監管公共事業聯委會及關注西區環境聯會的八名代表,昨日由中環滙豐銀行總行遊行至政府總部抗議港燈逆市加價。團體發言人林其盛稱,利潤管制協議是本港開埠初期,為了鼓勵公司開展大型基建而實行的措施,現在已不合時宜,「𠵱家港燈咁大間公司,每年嘅利潤以億計算,管制協議幫咗佢哋有加價機會,即係畀咗把『尚方寶劍』佢哋,事實上佢賺少一個『崩』唔會死人」!
理工大學商業學系副教授林本利指團體的建議,根本不會對港燈構成財政壓力。他強調即使團體叫市民慳電,減少港燈收入也無用,因為屆時港燈又會以未達准許利潤為由而加價。
港燈發言人昨日未能提供有關用戶延遲繳交電費所構成的財政損失,但他力言市民收到繳費通知書後即應繳交電費,若到下一張帳單來臨時仍未繳費,港燈就會發出最後通知書催交電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