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六旬內地婦偕女兒來港旅遊,但雙程證竟顯示她現年80多歲,報大了20年。入境處職員見她樣貌與年齡不符,揭發她連內地身份證也出錯,將出生年份填早了20年,但原來她在4年前用年份錯的證件成功入境。婦人昨承認兩項作出虛假申述罪,求情指她一早知道出錯,但公安局拒絕應她要求改正。婦人已被還柙10天,裁判官認為案情獨特,判她緩刑,當庭釋放。
出生於1953年的被告徐玉姣(63歲)承認於本月2日及2013年2月,先後向入境事務助理員訛稱出生於1933年。她承認兩罪後,控方撤銷其餘兩項使用虛假旅行證件罪。辯方指被告無案底,只有小學教育程度,亦曾患骨關節炎、腦中風及心律不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