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凡台灣女孩】凌友詩被罰$12.7萬決上訴 台內政部:中國沒這機會
凌友詩台灣全國政協台籍護照
領有台灣護照的57歲的「平凡台灣女孩」、中國全國政協委員凌友詩,近日遭台灣內政部以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開罰50萬元新台幣(約12.7萬港元)。凌友詩接受港媒訪問反擊,將保留上訴的權利。對此,台灣內政部次長陳宗彥表示,上訴是中華民國國民依照憲法與民主法治下擁有的基本權益,凌女當然有權回到台灣提出上訴。
凌友詩擁有中華民國戶籍,又同時擔任中國第13屆全國政協委員職務,在3月11日的中國全國政協全體會議上發表演說,違反《兩岸條例》中「不得擔任中共黨政軍職務」規定,因此內政部依法裁處最高額度的50萬元罰款。
凌女表示將提出上訴,陳宗彥回覆,經查證後發現凌女目前仍保留台灣戶籍及國籍,適用兩岸條例規定,政府依法所作出的處分,人民仍有上訴的渠道,這就是台灣民主法治的價值,在中國大陸可沒有此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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