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兩種採取不同投資方式的傘子對沖基金,各具投資優勢及不足之處。單一經理多種策略的對沖基金經理,實體參與投資過程可以較為深入,因可直接靈活運用各種投資策略、調低投資組合的波幅,或在預設風險下爭取最佳回報。由於投資者毋須向不同基金經理支付費用,故此這種投資方式,無疑可以較低價格參與多元化的策略投資。
然而讀者可能會質疑,單一經理要顧及的投資範圍廣泛,要在不同的領域中揀選有效的基金,會否分身乏術呢?這方面得視乎該基金公司投入的資源,能否既符合規模經濟效益,但又能達到理想的投資效果而定。
至於不同經理多種策略的對沖基金,由於不會直接參與金融工具的交易,反而會按照該基金設定的投資風險及目標,及個別單一策略基金的往績表現,去制訂不同的投資組合,故這類型對沖基金會更為着重對產品進行稽核審查、監察基金風險的功能,以及注視各種策略走勢變化。所以這類項目中基金經理的角色儼如基金投資者的代理人,藉着不同類別的對沖基金經理,分散投資風險及優化投資組合回報。
黃敏碩 亨達投資研究聯席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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