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家中誕女不知所措 棄骨肉於兒童之家門外 20歲未婚媽媽認虐兒候判
虐兒棄嬰未婚產女
20歲未婚少女今年2月某凌晨在黃大仙家中誕下女嬰,致電男友求助無果,遂將女嬰放入環保袋,帶到附近播道兒童之家門外遺棄,其後有的士司機經過現場,揭發事件。涉案少女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虐兒罪。辯方求情稱被告一時情急犯案,女嬰現時身體無礙,被告事後深感自責,男友亦承諾會學習做好爸爸。裁判官先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案件押後至7月7日,被告保釋候判。
20歳張姓女被告承認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案情指,今年2月2日凌晨5時許,一名夜更的士司機收工回家,途經黃大仙沙田坳道120號播道會兒童之家外,發現地面放有一個傳出嬰兒哭泣聲的環保袋,上前查看,赫然發現一個用恤衫包裹的嬰兒,於是報警。
警方接報到場調查,證實女嬰連有臍帶,並無表面傷痕,相信剛出生不久。警方翻查閉路電視錄影片段後,鎖定被告身份,最終在被告男友家中將她拘捕。被告警誡下稱:「我好驚,唔知點做,就放咗BB响兒童之家門外。」當日最低氣溫為攝氏15.9度。
辯方代表律師求情指,現年20歲的被告與女嬰的父親拍拖4年。案發當日凌晨時分,被告在家中分娩,無人協助,當時她的父母雖在家中,但正熟睡。被告致電男友要求協助叫白車,惟男友不相信她,並拒絕她的要求。被告感無助及不知所措,加上痛楚及身體虚弱,情急下取來衣服包裹嬰兒,放到附近的播道兒童之家。
辯方續指,被告到達兒童之家後,曾按門鈴尋求協助,但無人回應;在門外徘徊近一小時後,始終無人應門,最後才放下嬰兒。嬰兒最後在一個多小時後被發現,身體無礙。
辯方又呈上由被告、其父母及男友撰寫的求情信,以及被告與女嬰的近照,信中顯示被告已深感自責及後悔,事後遭還柙三個月,至5月26日才首次與親女見面,對她已是很大教訓。而被告男友則稱會負責任,願意照顧女兒,未來會努力找工作,學習做個好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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